城市中小学校建筑物结构安全鉴定
混凝土结构应进行整体作用效应分析,必要时尚应对结构中受力状况特殊部位进行更详细的分析。
当结构在施工和使用期的不同阶段有多种受力状况时,应分别进行结构分析,并确定其最不利的作用组合。
结构可能遭遇火灾、飓风、爆炸、撞击等偶然作用时,尚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结构分析。
结构分析的模型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结构分析采用的计算简图、几何尺寸、计算参数、边界条件、结构材料性能指标以及构造措施等应符合实际工作状况;
2 结构上可能的作用及其组合、初始应力和变形状况等,应符合结构的实际状况;
3 结构分析中所采用的各种近似假定和简化,应有理论、试验依据或经工程实践验证;计算结果的精度应符合工程设计的要求。
学校建设规模
一、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规模应根据批准的学校规模、城市建设规划的要求确定。
二、学校规模和班额人数
1.完全小学:12班、18班、24班、30班,每班45人。
2.九年制学校:18班、27班、36班、45班,小学每班45人、初中每班50人。
3.初级中学:12班、18班、24班、30班,每班50人。
4.完全中学:18班、24班、30班、36班,每班50人。
5.高级中学:18班、24班、30班、36班,每班50人。
校舍用房的组成
一、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由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三部分组成。
二、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
1.完全小学:设置普通教室;自然教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语言教室、计算机教室、劳动教室等专用教室和辅助用房;多功能教室、图书室、科技活动室、心理咨询室、体育活动室等公共教学用房及辅助用房。
2.九年制学校:设置普通教室;自然教室、实验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地理教室、语言教室、计算机教室、劳动技术教室等专用教室和辅助用房;多功能教室、图书室、科技活动室、心理咨询室、体育活动室等公共教学用房及辅助用房。
3.初级中学:设置普通教室;实验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地理教室、语言教室、计算机教室、劳动技术教室等专用教室和辅助用房;合班教室、图书室、科技活动室、心理咨询室、体育活动室等公共教学用房及辅助用房。
4.完全中学:设置普通教室;实验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地理教室、语言教室、计算机教室、劳动技术教室等专用教室和辅助用房;合班教室、图书室、科技活动室、心理咨询室、体育活动室等公共教学用房及辅助用房。
5.高级中学:设置普通教室;实验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地理教室、语言教室、计算机教室、劳动技术教室等专用教室和辅助用房;合班教室、图书室、科技活动室、心理咨询室、体育活动室等公共教学用房及辅助用房。
三、办公用房
城市普通中小学校设置教学办公室、行政办公室、社团办公室及广播室,会议接待室、德育展览室、卫生保健室等管理用房。
四、生活服务用房
城市普通中小学校,应根据办学的实际需要设置教职工单身宿舍、教职工与学生食堂、开水房、汽车库、配电室、教职工与学生厕所等用房;可设置学生宿舍、锅炉房、浴室、自行车库等用房。
五、重点学校、示范性学校、民族学校以及有特殊要求的学校,经主管部门批准可增设本条未列出的其他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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