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建筑工程沉降监测检测报告
为了监测变电站重要建筑物在使用过程中的沉降状态和工作情况,保证变电站内各座建筑物的安全稳定,防止发生较大不均匀沉降,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我单位受业主委托,承担xxxx变电站新建工程沉降观测项目。通过及时对变电站重要建筑及时进行沉降观测,了解建构筑物的沉降变形规律,在发生不正常现象时,使各方能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避免因沉降原因造成建筑物主体结构的破坏或产生影响结构使用功能的裂缝而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从而保证工程质量。
二、技术依据
1. 《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 8-2016)
2.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3. 《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12897-2006)
4. 《测绘成果质量检验与验收》(GB/T 24356-2009)
5. 《电力工程施工测量技术规范》(DL/T 5445-2010)
三、观测方法与技术指标
3.1基准点布设
3.1.1相关规范要求
根据《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16的规定,基准点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高程基准点应避开交通干道主路、地下管线、仓库堆栈、水源地、河岸、松软填土、滑坡地段、机器振动区以及其他可能使标石、标志易遭腐蚀和破坏的地方;
2.高程基准点应选设在变形影响范围以外且稳定、易于长期保存的地方。在建筑区内,其点位与邻近建筑的距离应大于建筑基础最大宽度的2倍,其标石埋深应大于邻近建筑基础的深度。高程基准点也可选择在基础深且稳定的建筑上。
3.高程基准点、工作基点之间宜便于进行水准测量。当使用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方法进行观测时,宜使各点周围地形条件一致。当使用静力水准方法进行沉降观测时,用于联测观测点的工作基点宜与沉降观测点设在同一高程面上,偏差不应超过±1cm。当不能满足这一要求时,应设置上下高程不同但位置垂直对应的辅助点传递高程。
3.1.2 基准点埋设
按国家标准、行业规范的相关要求,经过现场踏勘,确定铜仁碧江500kV变电站沉降观测的基准网。由于该变电站区域较小,通视条件较好,可在基准点上直接观测变形观测点,故该工程基准网由基准点构成。通过地质稳定性判断与附近规划设计,最终在该区域布设四个基准点,分别为BM1,BM2,BM3,BM4,其中BM1位于220kV GIS基础上,BM2位于主控楼独立避雷针上,BM3,BM4位于变电站围墙外基岩上。点位布置图见图1。
3.2 沉降观测点布设
3.2.1 相关规范要求
根据《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16的规定,布设沉降观测点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能够全面反映建(构)筑物及地基沉降特征;
2.标志应稳固、明显、结构合理,不影响建(构)筑物的美观和使用;
3.点位应避开障碍物,便于观测和长期保存。
4.标志的埋设位置应避开雨水管、窗台线、散热器、暖水管、电器开关等有碍设标和观测的障碍物,并应视立尺需要离开墙(柱)面和地面一定距离。
5. 各类标志的立尺部位应突出、光滑、唯一,宜采用耐腐蚀的金属材料。
此外,沉降监测点应依据建筑物的形状、结构、地质、材料、桩形等因素综合考虑,采用墙(柱)内标志、基础标志和隐蔽式标志等形式,布设在最能敏感反映建筑物沉降变化特征的位置。
3.2.2沉降观测点布设
结合变电站内建构筑物重要程度及其分布特征,经过现场踏勘,共布设沉降观测点54个点。
3.4 观测等级及相关技术指标
3.4.1 观测等级
根据《电力工程施工测量技术规范》(DL/T 5445-2010)的相关要求,如表1所示:
表1. 变形测量等级及精度要求
变形观测等级 | 沉降观测 | 位移观测 | 适用范围 |
变形观测点的高差中误差mm | 变形观测点的点位中误差mm | ||
二等 | 0.5 | 3.0 | 火力发电厂(包括汽轮发电机基础、锅炉构架基础)、主控制楼或网络控制楼、通信楼、220kv以上配电装置楼、高度大于100m烟囱、跨度大于30m干煤棚及其他厂房建筑;冷却塔,空冷平台、山谷一级灰坝、脱硫厂地;变电所主控制点、220kv以上屋内配电装置楼、GIS设备及支架、换流站阀厅;二级基坑等 |
根据以上规范条款的要求,本变电站最终确定观测等级为二等。
3.4.2 观测技术指标
根据《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12897-2006)和《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16的相关要求,本项目按二等水准测量进行。沉降观测时水准观测的视线长度、前后视距差和视线高度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沉降监测水准观测的视线长度、前后视距差和视线高
级别 | 视线长度 (m) | 前后视距差 (m) | 前后视距差累积(m) | 视线高度 (m) |
二级 | ≤50 | ≤2.0 | ≤3.0 | ≥0.3 |
注: 1. 表中的视线高度为下丝读数 2.当采用数字水准仪观测时,最短视线长度不宜小于3m,最低水平视线高度不应低于0.6m。 |
沉降观测结果分析
从监测数据可以看出,主控通信楼累积平均沉降约为1.4mm,380V中央配电房累积平均沉降约为-0.8225mm,融冰阀室累积平均沉降约为0.61mm,500kV构架累积平均沉降约为2.09mm,220kV构架 220kV GIS基础累积平均沉降约为0.61mm,主变框架、主变压器基础累积平均沉降约为1.13mm,独立避雷针累积平均沉降约为2.19mm,站内场地累积平均沉降约为0.64mm,高抗基础累积平均沉降约为0.64mm。根据《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的相关要求,体型简单的高层建筑基础的平均沉降量允许值为200mm,故铜仁碧江500kV变电站的累积平均值没有超过规范允许值。根据规范要求,变形测量的变形量预警值,通常取变形允许值的75%,本工程的累积平均沉降值没有接近变形预警值,故不需进行预警。
监测数据也显示,主控通信楼最大沉降差为1.80mm,380V中央配电房最大沉降差为-0.90mm,融冰阀室最大沉降差为0.80mm,500kV构架最大沉降差为2.50mm,220kV构架 220kV GIS基础最大沉降差为0.80mm,主变框架、主变压器基础最大沉降差为1.40mm,独立避雷针最大沉降差为0.86mm,站内场地最大沉降差为0.77mm,高抗基础累最大沉降差为2.51mm,沉降差值较小,说明建筑整体倾斜较小。根据《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的相关规定,对于H≤24的多层和高层建筑的整体倾斜,允许值为0.004。观测结果显示,本工程的整体倾斜值远小于规范允许值。
根据《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16的规定,建筑物沉降是否稳定,应考虑两个指标,第一是建筑物稳定性指标,一般监测项目控制在0.01~0.04mm/日之内,趋于稳定,第二是建筑物的局部倾斜不超过2‰~3‰L,即相邻观测点最大差异沉降量不超出0.002L~0.003l(L为相邻观测点距离)。
根据前面分析,可知铜仁碧江500kV变电站各主体建构筑物局部倾斜没有超过规范要求。各主体建构筑物整体沉降较为均匀,累积平均沉降值没有超过规范要求;整体倾斜值较小,小于规范允许值;各主体建构筑物的沉降速率显示各主体建构筑物的沉降也趋于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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